伴随着“僵尸企业”处置加速,国有“僵尸企业”的善后工作特别是职工善后安排,已成为政策关注的重点。
此前,在2017年9月29日,二中院对王克勤做出一审判决,法院经审理查明,2006年至2016年6月,王克勤利用职务便利,在承接中央企业工程项目、股权转让、介绍应届毕业生入职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,本人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张某1、王某2多次收受或索取贿赂共计人民币970万元。
《空气卫士or健康杀手?“不,我只是一盆绿植”》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:王克勤利用担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事会第17办事处主任等职务之便,在2014年至2016年间,为王某2、闫某、孙某、王某3等人,在承接中央企业工程项目、股权转让、介绍应届毕业生入职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,张绍霞在明知王克勤受的870万元钱未非法收入,但仍然予以窝藏,将钱款用于家庭使用。




